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列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存在四个方面56个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1月19日,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赵秀红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抽调专人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印发了《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召开专题会议,立行立改。1月20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要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核对、逐条分析,梳理具体原因,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制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1月20日,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中共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十届市委第九轮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四)结合民主生活会,深化整改。2月25日,组织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自身实际,积极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深化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3日为集中整改阶段。在此期间,局党组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56个问题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就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定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结合责任分工,制定了152条整改措施。
截止4月3日,56个问题,完成16.5,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0项,集中整改期后要完成19.5项。下一步工作,要继续对巡察整改情况严格管理,决不放松。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和通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改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情况如下:
(一)落实巡视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
1.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省委巡视反馈的汝州市蟒川镇张沟铝矿私挖乱采形成的强酸性大水坑问题,整改台账报告11月18日污水已处理完毕,2024年12月8日实地走访发现仍有积水。
整改措施:一是11月3日,张沟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二是11月11日、18日,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送检的废水样品进行了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达到地表水标准;2024年12月25日上午,汝州市地质矿产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徐国州带领地勘科梁亚鹏科长、蟒川地矿所闫世超所长,到蟒川镇张沟村省委
巡视交办问题现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现场污水已处理完毕。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管理部门的沟通。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汝州市地质矿产保护发展中心
整改时限:已完成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对2022年6月审计反馈的滥发信访补助问题,追回2022年10月以前违规向借调人员发放的信访补助后,又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继续发放信访补助0.987万元。
整改措施:按照《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人社部〔2009〕177号文件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做到两个明确:一是进一步明确符合发放信访岗位津贴人员名单,做到应发尽发;二是进一步明确不符合发放信访岗位津贴条件的借调人员名单,依法依规整改。
责任领导:胡国涛、王书军
责任科室:财务科、信访办
整改时限:2025年5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相关二级单位已退回资金,局机关涉及信访补贴部分已收缴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明确发放名单,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履行“两统一”职能职责不到位,统筹推进自然资源
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3.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然存在
2024年11月,耕地专项保护督查发现全市疑似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480.75亩,截至12月20日,违法耕地面积仍有414.41亩。
整改措施:一是市专项成立三个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耕地专项保护督查的工作开展,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八不准”“六严禁”,深入推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整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08.57亩。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尽快批复。
责任领导:郑世杰、崔振才
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较为突出
2024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问题图斑中有12个项目存在从事非农业经营问题,涉及耕地面积56.25亩。实地走访3个项目,均被挪作他用,涉及耕地面积17.43亩。
整改措施:一是全市共12个改变用途图斑,全部整改复耕到位,整改结果已于2024年12月31日上报省厅并顺利通过审查。(2024年12月29日,市局耕保科组织实地抽查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整改结果,整改情况如下:湛河区河滨街道潘庄养殖场,面积
2.73亩已全部恢复设施农业项目备案。宝丰县富刚养殖场,面积0.75亩已全部恢复设施农业项目备案。叶县叶保养殖有限公司,面积2.14亩已全部恢复设施农业项目备案。)二是列入土地执法管理,加强日常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立即整改复耕。三是下一步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要依法查处,依法处理。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耕地保护监督科
整改时限:已完成
5.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不规范
2024年11月,全市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发现新增耕地问题374项,其中“非农化”问题17项,“非粮化”问题159项,撂荒问题175项,内业资料不完善23项。如176个“非农化”“非粮化”项目新增耕地不同程度存在种植林木、果树、中药材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补充耕地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中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存在“非农化”17项问题、“非粮化”159项问题、撂荒175项问题已全部复耕到位。内业资料不完善23项问题,已逐一整改完善到位,严格按标准确保资料规范统一,并签订补充协议。整改结果已于2025年1月9日上报省厅。二是针对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存在的内业和后期管护违规问题,按照省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处置指导意见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资
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对涉及的县区进行通报。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动态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扣减指标。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要求,对涉及“非粮化”、撂荒等问题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
责任领导:郑世杰、崔振才
牵头科室:耕地保护监督科、用途管制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推进历史遗留图斑整改不力
截至2024年11月底,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574个历史遗留问题图斑,有293个未整改,涉及耕地面积1212.2亩。
整改措施:一是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违法用地图斑(条件是指:(1)已对人对事处罚到位并结案;(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标准;(3)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4)占用耕地的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5)占用林地的已办理林地手续;(6)涉及征收需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的,能够严格落实征地程序,项目用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需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的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等等),根据县(市、区)政府申请,经具备审批权限的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及时组卷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违法用地图斑,依法依规拆除到位。三是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整
改力度,建立问题台账,按照清单化、责任化、时间节点化进行整改。四是及时下发督办函,对属地政府进行警示提醒。五是根据整改进度,不定期召开推进会和跟踪督导。六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补办用地手续。
责任领导:郑世杰、崔振才
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向新华区、湛河区、卫东区、示范区、叶县、鲁山县、宝丰县、汝州市、舞钢市、石龙区、郏县下达《限期整改函》,要求有关县市区接函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压加力、集中攻坚,坚决抓好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经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已整改80个图斑,整改耕地面积565.05亩,现有213个未整改,涉及耕地面积647.15亩。根据省厅最新整改要求,历史存量图斑于2025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为全力推进历史存量图斑整改力度,我市召开推进会和跟踪督导共20余次,对问题多、进度慢的地方,将重点调度、驻点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补办用地手续。
7.耕地倾倒垃圾问题监管不到位
2024年上级下发耕地倾倒垃圾问题图斑108个,占耕地面积370.73亩(永久基本农田172.31亩)。其中,25个上报已整改
问题地块共计371.07亩未进行整改或未复耕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37号)文件要求,对“25个上报已整改问题地块共计371.07亩未进行整改或未复耕到位”问题,按照逐图斑分类施策,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处置计划,确保工作落实。经各涉及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确认,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其中:2021年6月20日鲁山县下汤镇新街124.94亩倾倒垃圾问题长期未整改问题,经鲁山县自然资源部门核实,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运整改复耕到位,并通过省厅审核。二是对涉及耕地污染问题依法立案处理并责成责任人治理污染并通过验收。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情形纳入土地执法重点监测监管范围,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整改,确保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耕地保护监督科
整改时限:已完成
8.临时用地管理混乱
2021年前部分县(市、区)为消除违法图斑,随意补办临时用地手续,造成46个临时用地项目超期未复垦,总面积1336.49
亩。截止2024年12月4日,仍有30个项目未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2〕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清单台账,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置。(1)对于符合复垦条件的督促复垦到位;(2)符合审批条件的组织立案查处,补办用地手续。二是加大对临时用地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王书军
责任科室:利用监督科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问题图斑46个、面积 1336.49亩,我局按照要求梳理出整改台账,并督促相关县(市、区)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 22个、面积619.77亩,整改率为47.83%。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问题的督导力度。
9.总规专规编制工作进展缓慢
2019年开始谋划的我市中长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至今未完成,造成2020年开展的平顶山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专项规划、平顶山市绿地系统编制等多项专项规划无法推进。应于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的白龟湖科创新城空间规划,至今未形成最终成果。
整改措施:一是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
府批复,待自然资源部审核后,尽快完成数据库入库工作。加快推进平顶山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专项规划、平顶山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二是按照规委会意见修改完善《平顶山市白龟湖科创新城空间规划》,尽快提交最终成果。
责任领导:郭学民、冯晓强
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已完成数据库入库工作。平顶山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专项规划、平顶山绿地系统规划已完成最终成果。二是平顶山市白龟湖科创新城空间规划最终成果已提交,项目已完结。
10.市定重点规划编制效果不佳
局党组在规划初期站位不高、研究不深,影响了规划质效。如环白龟湖路线规划设计存在机动车道过宽、预设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少的问题。2024年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陶瓷产业中长期规划,但《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仍沿用历史规划数据,共设置3个陶瓷土勘查、开采区块,造成陶瓷土资源供应无法满足我市陶瓷产业发展需求。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专家对《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景观方案设计》进一步论证,补充完
善停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我局已申请专项资金,计划开展平顶山市陶瓷土资源调查工作,待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尽快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全市陶瓷土资源基本情况,为我市陶瓷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三是对下一步调查发现的陶瓷土资源优质区域提前谋划,拟纳入到《平顶山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中,符合出让条件的优先投放,满足我市陶瓷产业发展需求。
责任领导:马银杰、冯晓强
责任科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详细规划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项:按照要求深化优化方案,待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
第二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对平顶山市陶瓷土资源进行调查。通过对平顶山市陶瓷土资源分布、种类、储量、用途、品位调查,提交平顶山市陶瓷土资源调查成果。本次调查共圈定潜力区21处(汝州10处、鲁山县5处、郏县3处、宝丰县2处、石龙区1处),经初步估算,平顶山市陶瓷土潜力矿产资源13179.57万吨,陶瓷用釉料潜在矿产资源6214万吨,零星陶瓷土矿点潜在资源819.05万吨。分别于2024年8月、2024年11月向市政府提交汇报申请,等待向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项目汇报。
二是对符合《平顶山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区域,督
促县(市)开展矿业出让前期工作。符合《平顶山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3个区块(郏县2个、汝州市1个),督促两个县(市)抓紧开展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尽快完成陶瓷土矿业权出让。
三是对现有已设置陶瓷土矿业权最大限度给予保留。如:对汝州市现有陶瓷土矿业权给予延续。
四是对陶瓷土资源调查发现的优质潜力区提前谋划,拟纳入到《平顶山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中。对本次调查发现基本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条件的7处优质陶瓷土潜力区(鲁山县4处、汝州市3处),争取纳入《平顶山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作为陶瓷土后备资源进行储备。
五是保障陶瓷土产业(含矿业权)用地需求。积极采取措施,保障陶瓷土产业(含矿权用)地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1.乡镇级规划编制严重滞后
市本级对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指导缺位,近三年未督导检查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24年 11月底,全市 118个乡镇级规划,仍有30个乡镇未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编制任务。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43号)中关于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我局通过督导、通报等方式推进乡镇级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一是进行督导,市局组织专家、相关业
务科室成立调研组,通过去各县(市、区)进行专项调研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开展的乡镇级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督导,查找各县(市、区)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对各县(市、区)的规划编制进度、内容质量及实施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指导。二是对于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县(市、区),市局将实施通报机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问题所在及整改要求;对于整改不力或持续滞后的,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通报机制,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责任领导:郭学民
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乡镇级规划编制审批流程,明确市、县、乡三级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力保2025年完成全市119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目前我市98个乡镇(含街道办)已形成初步成果。为推进我市乡镇级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下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4年12月17日发送《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2025年4月1
日下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12.国土空间实施监督体系存在短板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2021年10月底,将我市国土规划数据录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监管系统,但局党组推进力度不大,直至2024年10月才提交数据待审。2023年全省首次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局党组争先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9个县(市、区)工作落后。
整改措施:一是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豫政文〔2024〕71号),待自然资源部审核后,尽快完成数据库入库工作并及时录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监管系统。二是牢固树立争先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及时传导压力,强化对基层工作推进中的指导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提早安排部署,争取项目资金,确定作业单位,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对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提交成果差的县区及时下发督办函,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首次工作落后的作业单位警告提醒,对连续落后的作业单位通报批评并约谈负责人,并建议调整作业单位。
责任领导:胡京伟、郭学民
责任科室:调查监测科 、国土空间规划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已完成数据库入库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提早安排部署,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定作业单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2024年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在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空间监测成果质量排名有了大幅度提升。根据《关于河南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宝丰县由2023年全省107名提升至2024年27名,叶县由119名提升至79名,鲁山由132名提升至16名,郏县由115名提升至18名,舞钢由126名提升至15名,新华区由103名提升至86名,汝州市2024年全省排名38名。
13.落实常态化规划评估机制不够严实
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2021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于2023年8月才开展,2022年和2023度未开展城市体检。2023年5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与“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期末评估报告的评价部分内容雷同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新形式和新要求,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对《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修改。拟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批评建议,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5号)》及部省要求,定期开展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
责任领导:马银杰、郭学民
责任科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规划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5号)》及部省要求,根据部省确定的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已对《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修改。
14.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
《平顶山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于2022年编制完成,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县(市、区)督促指导不到位,全市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时间分别停留在 2017年、2019年,近几年数据缺位,难以满足各项工作对数据的现实需求。
整改措施:一是向县级政府发函,商请给予重视和支持。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向尚未落实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的县级政府发函,商请县级政府对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
数据更新给予重视和支持,采取果断措施,抓抢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进度,确保2025年底之前完成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二是加强对县级局督导,完善惩戒措施。拟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加快推进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工作会议,下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专班,主要负责人亲抓此项工作,制定工作进度,建立向市局的月进度报告制度;市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县级局的年度考核,并加强平时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因县级局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全市通报批评,确保2025年底之前完成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工作。对2025年底仍未完成地形图数据和航空影像数据更新工作的,市局要求县级局必须列入县级“十五五”基础测绘规划,在下一个规划期内的首个年度内完成。
责任领导:郭学民
责任科室: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重点项目应保尽保不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3日,全市省级重点项目数38个,已保障29个,保障率76.3%。市级重点项目305个,截至9月已保障 235
个,保障率77%。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4年计划新开工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情况的通报》,我局省级重点项目在2024年底已经实现100%的保障率。2024年我市省级重点项目数共38个,不具备用地保障条件项目7个,剩余31个项目均已保障,保障率100%。二是局重点办将继续对市重点尚未保障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努力提升市级重点项目保障率。三是针对随机走访13个台账进度为“全面开工建设”的项目(宝丰县7个,郏县1个,鲁山县4个,石龙区1个),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启动、长期闲置、初步设计未通过等情况,重点办将要求宝丰、郏县、鲁山、石龙区等四个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就市重点项目保障情况写出情况说明,对以上4个县(区)所有市重点项目进行逐项目实地督查,并召开分管重点项目的负责同志参加的项目推进会。省级重点项目已整改到位;市级重点项目2025年6月整改到位;宝丰、郏县、鲁山、石龙区等四个县区的整改2025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段松泉
责任科室:重点项目办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宝丰县,鲁山县,郏县和石龙区随机走访13个台账进度为“全面开工建设”的项目重点尚未保障进行跟踪督导。其中,宝丰县自查上报8个市级重点项目用
地保障,5个项目已完成用地保障;1个项目已组卷上报省厅审查;1个项目无用地需求;1个项目未提出用地申请。鲁山县自查上报4个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3个项目已完成用地要素保障;1个项目用地手续正在组卷报批。郏县自查1个市级重点项目,项目单位因前期资料缺失未提出用地申请。石龙区自查2个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均已全部完成用地保障。(见附件)
二是持续组织4个县(区)所有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进行实地督查。
16.省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未做到全覆盖
2021年至2023年工业供地分别为78 宗、83 宗,43 宗,其中“标准地”出让分别为3宗、6宗、16宗,占比最低为3.8%,占比最高仅为43.1%。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构建指标控制体系,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容缺受理”,强化“标准地+承诺制”,推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二是实行区域评估工作督促协调和“标准地”出让月报统计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局指导,加大督导调研力度。
责任领导:段松泉
责任科室:所有者权益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实现占比有提高并持续推进
整改进展情况:一建立起完善的月度统计机制,自整改以来,
每月按时收集各县市区工业用地 “标准地” 出让情况数据,涵盖出让宗数、面积、成交金额等关键信息。并依据统计数据,及时形成工作进展报送省厅;二向各县(市、区)局下发《关于开展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调研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支持政策方案。
17.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存在短板
局党组在推动土地盘活“双降”工作中主动性不足,标准不高、督导方式单一,近两年,“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工作、已供土地开发利用违约率、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在全省排名落后。
整改措施:一是摸清底数、找准对策。深入分析研究全市批而未供现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2024年全市批而未供处置任务22044亩,共盘活23099亩,完成率104.79%,已完成。二是抓住重点,集中攻坚,对单独选址项目、市政公共设施类项目用地,简化手续,加快完善供地资料,尽快供地。三是根据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明确巡察项目的频次等问题。第一季度分类建立台账,拉出清单;第二季度针对清单内容出台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计划,按照计划不断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提高动态巡查率;第三季度针对巡查率未达到90%的县(市、区)、分局,市局组织一对一指导巡查,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第四季度对仍无法提高巡查率的县(市、区)、分局细化到逐宗核实情况,逐宗现场指导巡查。四是对已完成交易的土地开发利用
情况进行全程监测监管,降低开发利用违约率,强化违规违约预警信息处置,提升管理效率。
责任领导:段松泉、王书军
责任科室:所有者权益科、利用监督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提取巡查清单,建立台账,并下发至县(市、区),要求针对各自情况制定各自的巡查计划。市局已草拟巡查计划,待省厅就此项工作统一部署后,予以下发。
18.落实土地征收储备计划不到位
2022年、2023年计划征收2951.57公顷、257公顷,实际征收909公顷、195公顷,连续2年未达省定80%的要求,连续3年未完成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完成率分别为14.85%、23.91%、25.7%。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即将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积极筹集土地储备资金。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利用国家即将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重点对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等地块开展收储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督促市
内五区土地储备机构梳理过去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优选项目继续推进实施。对2021年到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中的地块项目进行梳理,进行研判,分类别建立台账,将工作台账中梳理的成熟地块项目重新纳入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持续推进实施,提升我市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责任领导:段松泉
责任科室: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为提升我市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中心利用即将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推动土地储备工作。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方案,排查、收集相关资料,合理确定土地收购价格,按程序上报,尽量争取专项债,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有序开展。
19.预防应收未收资金流失警惕性不高
2022年至今,化解问题楼盘过程中完成办证的89个项目,其中13个未按规定补签土地出让金合同、33个项目未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算、83个项目未进行违法核查,以上项目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约7.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5604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将不配合进行现状规划测量造成无法核算配套费的33个企业向市问题楼盘办汇报,由问题楼盘办协调、督促企业完成现状规划测量。二是对完成现状测量的项目提交测量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由审批科完成配套费核算工作。三是对已按
照“证缴分离”政策完成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楼盘项目,在进行抵押登记前,须完成配套费核算并缴纳到位。四是严格按照市局《关于推进问题楼盘项目非税收入核征的工作方案》明确的科室职责及任务分工,核算土地出让金并移交税务部门催缴。五是对需要出具规划指标的项目出具规划现状指标或规划认定意见。
责任领导:段松泉、胡京伟、冯晓强、崔振才
责任科室:所有者权益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详细规划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市问题楼盘办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关于城市配套费的部门职责分工安排,我们已将不配合进行现状规划测量造成无法核算配套费的41个项目(含后列为台账清单)向市问题楼盘办书面报告(文号:平自然资〔2025〕71号),建议由问题楼盘办协调、督促属地政府和企业完成现状规划测量,并配合核算并销号。二是已对豫森时代新城项目配套费进行重新核算,建设单位计划缴纳,西苑阁、朗润美晨、国宾府、檀宫二期等项目进行初步对接,下步进按照现状测量、核准、缴纳、销号的步骤核征配套费。三是根据不动产“登记难”专班交办函工作要求,详规科组织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对第一批12个项目进行了现状测量,
编制了现状指标报告,并对4个质量和消防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了规划认定意见。
下步工作
一是对完成现状测量的项目提交测量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由审批科完成配套费核算工作。
二是完成对配套费金额有异议的项目核准工作。
三是在集中整改期间,相关科室严格遵循市局《关于推进问题楼盘项目非税收入核征的工作方案》,精准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进展。
20.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2021年11月18日省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督办通知》,目前我市是全省唯一未完成该项任务的省辖市。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以及城镇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示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公示地价体系。二是积极主动向政府申请相关经费,与财政局协调沟通经费进展情况,待经费落实后抓紧开展此项工作。
责任领导:王书军
责任科室:利用监督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主动向政府申请相关经费,与财政局协调沟通经费进展情况,经费申请160万,批复60万,我们根据经费情况科学合理落实城乡地价公示体系建设任务。
21.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未建立
2023年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局党组对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存在观望等靠思想,直至2024年11月才开始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责任的实施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的具体责任,将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人。三是加强规划数据库建设和管理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为规划实施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责任的实施方案》责任划分,责任科室在日常工作中
对拟出让的采矿权,是否在集中开采区,出让范围不得超出集中开采区范围,出让采矿权是否符合集中开采区总量调控、最低开采规模、生态保护等准入要求进行出让前会审,引导矿产资源规模化绿色化开采。
22.对探矿权人勘查作业监管不力
全市22家探矿权持有人中,1家未编制勘查方案,3家未足额投入勘查资金,10家长期未开展勘查作业,5家未按期汇交地质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存在问题的涉及鲁山县9家、汝州市1家,针对存在问题,有关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正认真督促探矿权人进行立整立改。2024年11月 26日,平顶山铭泰矿业有限公司已在河南省矿业权管理系统中申请注销鲁山县黎星铜矿深部详查探矿权;12月 3日,河南省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已在河南省矿业权管理系统中申请注销铁山岭铁矿深部详查探矿权。12月 7日,鲁山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拟对河南省鲁山县赵家沟铜矿勘查等9家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的决定》(鲁自然资[2024]401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实地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和专家意见,将存在问题的探矿权人列入异常名录、进行惩戒。2024年12月13日,我局给鲁山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整改督办函》,要求鲁山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全过程跟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二是进一步加
强对全市探矿权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督促探矿权人将《勘查实施方案》报本部门备案,监督探矿权人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开展勘查工作,确保达到最低勘查投入,杜绝“圈而不探”现象。督促探矿权人每年登录全国矿业权人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比例抽取探矿权人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实行信用管理。同时,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发现勘查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三是督导有关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督促5家探矿权人按规定进行地质资料汇交。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整改时限:2025年5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中。
23.采矿审批不严格
2021年至2024年共受理采矿权延续变更审批业务27件,其中1家未及时签订新增储量出让合同,1家未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金,9家未进行地质资料汇交。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工作规程(2024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30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二是按照《地质资
料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9号)的规定,督促县局通知未汇交地质资料的14家矿业权人向省厅博物馆汇交地质资料。三是要求县(市)、区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督促矿业权人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四是2024年11月1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规程(2024版)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明确了各单位会审内容、会审会签、审批规程等,完善了矿业权登记工作。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规定,确保不再出现问题。五是2021年,郏县港鑫矿业有限公司黄道耐火粘土矿申请延续,新增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后,一次性缴纳了出让收益,因不是新出让的矿山,当时没有签订出让合同。2024年6月省审计厅矿产资源专项审计发现了该问题,2024年6月23,我局已和该矿补签了出让合同,问题已整改。六是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宝丰县孔庄水泥用灰岩矿,2024年2月2日,评估机构提交了该矿新增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2024年3月20日我局和该企业签订了出让合同,2024年4月2日该公司缴纳了首期出让收益3292万元。经会审后,我局为该矿办理了延续手续。问题已整改。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整改时限:2025年5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经我单位核实,截止目前,已有1
家探矿权人和9家采矿权人汇交了地质资料,3家探矿权人勘探工作未结束,1家探矿权已注销。
24.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日常巡查工作流于形式
2023年10月,省厅要求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年度抽查20%以上、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每月做到巡查全覆盖。但2024年1至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仅抽查1座矿山,2023 年11月至2024年6月,各县(市、区)均未落实每月日常巡查全覆盖任务。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7月,我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综合监管领导小组下发《2024年第二季度落实37号文件工作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局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按照37号文件要求完成日常巡查全覆盖。下一步市局将对日常巡查未完成全覆盖巡查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并对未完成巡查任务的县(市)、区局进行公开通报。二是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政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度检查比例不少于全部矿山的20%。我局已于2024年10月完成年度检查任务,全年共抽查矿山43座,抽查覆盖率28.10%,抽查次数50次,超额完成任务指标。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日常巡查,严格监管,按时完成每月巡查任务全覆盖任务。
责任领导:马银杰、崔振才
责任科室: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通过市局的督导和每季度通报,我市日常巡查上传情况每月都达到100%全覆盖。
25.非法采矿案件禁而不绝
2021年以来,矿产违法案件共251起,其中无证开采239件、越界开采10件,以各类工程为名违法采矿2件。
整改措施:依据《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政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促涉及案件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6月30日前查处到位。联合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矿政管理综合整治活动方案》,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为有效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责任领导:崔振才
责任科室: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6.创建绿色矿山任务行动迟缓
如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规定新立采矿权出让合同应约定绿色
矿山建设要求和违约责任,我市直至2024 年才落实。省厅对我市绿色矿山建设的数量没有明确要求,2019年至2024年底我市共创建绿色矿山33座。
整改措施: 2018年—2023年,我局没有公开出让过采矿权,因此没有签订过新立采矿权出让合同。2024年年04月15日,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 ),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新立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违约责任。下一步,一是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符合绿色矿山准入标准的才能进行绿色矿山名录库,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移除名录库,我市共建成绿色矿山33座。二是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绿色矿山要求的矿山及时进行移出,我市有4座绿色矿山因关闭、安全事故原因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库,截止2024年底我市现保有绿色矿山29座,其中国家级7座,省级22座。三是按照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要求,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
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我局对符合创建条件5座,根据矿山生产情况,通知矿山企业制定创建计划、创建绿色矿山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根据1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025年计划创建5座绿色矿山(鲁山县1座,汝州市2座,新华区1座,郏县1座)。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情况: 按照2024年自然资源规1号文,我局制定了2025年我市绿色矿山创建计划,并要求矿山企业有序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在2025年12月前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27.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不够有力
2024年省定任务完成治理面积2.7万亩,截至11月底仅完成1.18万亩。走访发现6个项目存在问题,涉及面积765.95亩。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工作任务台账。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治理任务,制定治理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治理进度,市局每月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调度;二是建立评比表彰机制。市局根据各县(市、区)治理进度进行季度排名,对工作推进速度快的县(市、区)进行表彰,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加
强督导检查。市局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同时市局将加强现场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推动历史遗留图斑治理进度。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十四五期间,省定任务1083.85公顷,截止目前已完成1056公顷。2025年是十四五最后一年,已将目标任务下达有关县区,明确了完成期限和责任人。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市、区)认真履行政府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圆满完成省厅下发的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28.重点生态修复项目进展严重滞后
2021年,省定全市5个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共计1782.15亩,至今4个项目未开工,1个项目完成30%。2023年8月我市在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共获批宝丰、郏县两个试点工程,目前均无实质进展。
整改措施:一是宝丰县大营镇李坪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实施;二是新华区青石山工矿废弃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一期已完成招投标,但因当前矿产品行情低迷,新华
区政府拍卖困难和青苗补偿问题导致项目实施停滞,新华区已申请项目延期;三是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岭枣沟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因矿产品处置困难,市财政资金紧张,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四是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因二调、三调地类变更问题,导致项目核算收益差异巨大,尚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加强项目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工,同时做好项目收尾和验收准备工作。二是积极推动鲁山县项目纳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管理。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纳入秦岭东段沙河流域中上游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并已参加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待审核通过后,立即启动项目实施前期准备,确保一经批准即可迅速推进修复工作。三是强化对新华区、汝州市项目的调度管理,督促新华区、汝州市条件成熟时积极推进项目施工进度。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人民至上工作理念树得不牢,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29.专项行动推进不力
2024年8月,全省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专项行动,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工作,但截至2024年11月底,群众反映的500余个项目(小区)仍未完成摸排工作。2024年9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市确立12个试点小区开展工作,但截至2024年11月底未化解处置1户。
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全省开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专项行动,省厅根据全省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在后续工作安排中多次强调要求全省加大排查力度,持续排查,在清理化解专项行动中边化解边排查。省厅于11月下旬以短信的形式向全省通信用户发送信息,向群众征集未登记房屋。市专班在我局设立办公室,指派专人以及电话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截止目前,通过各区专班上报以及接群众反映,我市共排查出996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涉及2749栋楼,10.29余万户,并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督促各区专班加大对群众宣传力度,对辖区内未登记房屋持续进行全面深入摸排。以“块”为主,充分发动基层力量,逐小区、逐楼院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盲区、无遗漏、无死角,区专班每周向市专班上报一次排查清单。
责任领导:胡京伟
责任科室:确权登记科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
整改进展展情况:已完成。
(一)项目排查。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大面积排查工作已完成。借助各区专班上报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我市共排查出996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涉及2749栋楼,10.29余万户,并建立了排查台账、化解处置台账。目前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工作大头已落地,后续市专班将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化解工作。
(二)试点项目推进。12个试点项目其中有8个经住建部门鉴定,消防安全存在问题,不能出具合格意见,不具备化解条件。其余4个均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30.农村确权登记不到位
截至2024年11月已进行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60.97万宗,发证仅41.949 万本,发证率68.8%。
整改措施:我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60.97万宗,截止目前,已发证45.27万宗,发证率已达到74%。其中,汝州15万余宗,因资金问题导致数据成果不完善,无法发证。其他各县(市、区)符合登记发证的均已完成登记发证工作。下一步将督促汝州局尽快向汝州市政府申请项目资金,完善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成果。
责任领导:胡京伟
责任科室:确权登记科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进展情况:工作进展: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后,针对汝州因资金不到位,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数据成果不完善无法登记发证,导致我市登记发证率低问题,市局积极督促汝州局尽快向汝州市政府汇报资金问题,并要求汝州每周向市局汇报工作进展。汝州实际应登记发证数为15万余宗,截至2025年3月31日,汝州通过协调部分技术标段单位,登记了7万余宗,发证2108宗。全市共完成67余万宗的确权登记工作,发证数量达到50余万宗,发证率为75%,较巡察时有了一定增长。
存在问题:汝州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经费核算2658万元,目前仅拨付700万元。由于工作经费拨付严重滞后于工作进度,造成技术单位作业标段人员撤走,拒不提供相关数据和图纸,大部分未完成乡镇村组会审工作,已录入光大系统的7万余宗档案资料并不完善,因标段不配合无法完成缮证发证,目前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下步工作:1、市局将加大督导力度,向汝州市政府发函,并敦促汝州局定期向汝州市政府汇报项目资金问题。待项目资金到位,4个月内完成登记,6个月内完成发证工作。2、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做好农房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应发尽发。
31.窗口服务质量不高
自2021年1月建立“有诉即办”台账以来,共登记 123条信息,45条投诉不动产登记窗口,占比36.58%。
整改措施:按照《平顶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窗口工作有关制度(试行)的通知》(平数〔2023〕9号)文件要求,一是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流程。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三是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疑难问题会审会签制度、登记质量抽检制度、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等。四是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五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胡京伟
责任科室: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保障中心创新“一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模式,通过流程再造和系统升级,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房地产企业无需提前偿还银行旧贷款,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卖房并办理过户手续,此举措为房地产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提高了销售回款效率,加快了消费者购房进程,盘活了存量资产,同时实现了抵押房产“零解押”即时登记,获得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32.“多测合一”平台建设严重滞后
2019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推动“多测合一”平台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至2023年12月才招标,又因未向项目承建方提供必要技术标准,平台建设长期停滞,至今未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2月11日,联合市住建局、市国动办、市房产事务中心联合印发《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工作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数据成果规范》,为“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明确技术标准。二是2024年12月17日,平顶山市“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专家组验收,并正式上线运行。
责任领导:郭学民
责任科室: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情况: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多测合一”工作的宣传,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和支持力度;持续做好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33.实景三维建设进度缓慢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实景三维建设进度达到60%的要求,全市目前仅开展了部分试验性数据的生产,建设进度全省落后。
整改措施:继续向市政府汇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申请项目经费,待资金到位后全面开展实景三维建设,根据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建设。
责任领导:郭学民
责任科室: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2月,我局再次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申请项目经费。2025年3月,跟市政府、财政局再次对接,争取项目建设经费。目前市政府已同意项目建设,待资金到位后全面开展实景三维建设,根据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建设。
34.落实“一网通办”有差距
局机关内部业务科室及审批窗口未实现信息共享,企业仍需带着资料跑窗口、跑科室。
整改措施:一是待完善局一体化信息平台后,涉及审批科的电子证照和文件资料积极进行传送,在审批办件时,能从系统获取的信息从系统获取,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落实“一次性告知”,做好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办理引导和服务工作。三是定期进行有关证照数据维护,深度核查清理数据信息,确保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准确、完整。四是相关业务科室积极梳理本科室的业务数据类型、数据格式等信息,确保信息共享渠道能够顺畅、及时。五是加强和其他业务科室、审批窗口的沟通交流,及时协助解决信息共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审批窗口的要求,及时上传所需资料。
责任领导:马银杰、胡京伟、段松泉
郭学民、冯晓强、崔振才
责任科室: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所有者权益科、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详细规划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做到每核发一个规划证就生成电子证照,并将文件资料电子化;二是已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落实“一次性告知”,做好了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办理引导和服务工作。三是相关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业务数据,及时通过OA系统上传有关业务科室所需要的资料,比如政府批复、规划条件、供地档案等内容。
下步工作:一是在审批办件时,能从系统获取的信息从系统获取,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跑腿。二是定期进行有关证照数据维护,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35.惠民政策宣传效果不佳
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获取渠道有限,更新迟缓,群众多次在12345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用地审批结果、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基本名录库等信息两年以上未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依托平顶山日报社,建立我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部门相关信息,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二是及时督促审批科、测管科等相关业务科室通过我局信息平台及时更新群众关注的焦点信息;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牢固树立机关各科室政策宣传理念,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6.地质灾害监控系统“重建设、轻运维”
2021年11月,投资290万元搭建全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息监测预警系统(共14个点位、100套设备),2024年近半数监测设备存在掉线、数据异常等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2024年近半数监测设备存在掉线、数据异常等问题。我局在依法依规加快气动招投标程序的同时采用以下措施,一是督促运维服务单位加强对故障易发区监测设备的管理维护;二是监督指导相关县(市、区)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检查巡视,发现故障问题,及时与运维服务单位沟通协调。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整改时限:2025年3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我局向市政府申请地质灾害监控系统运维服务专项资金,已完成招投标,确定了运维单位。目前,运维单位已经开始对系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今年正常运转。
37.重点地质灾害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2024年2月,省发改委向我市下达7个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要求2024 年底完工,其中宝丰县、郏县共5个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跟进不到位,国家拨付资金2856万元,截
至11月底仅支付60万元,进展缓慢,多次被省自然资源厅通报。
整改措施:2024年2月,省发改委下达国债资金3939万元,截止2024年12月底已拨付资金736.51万元。其中,鲁山县赵村镇白草坪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鲁山县赵村镇三道庵黄楝沟滑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已基本完工,尚余4户没有拆迁到位。郏县4个项目已完成80%,宝丰项目完成60%。下一步。我局将成立专班,加强督导督办,联合市发改、财政部门紧盯项目施工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早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整改时限:2025年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4年2月,省发改委下达国债资金3939万元,截止2024年12月底已拨付资金736.51万元。其中,鲁山县赵村镇白草坪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鲁山县赵村镇三道庵黄楝沟滑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已基本完工。郏县4个项目已完成90%,宝丰项目完成90%。根据省厅要求,国债项目要在2025年底完工。下一步。我局将成立专班,加强督导督办,联合市发改、财政部门紧盯项目施工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早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38.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不到位
按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力量已下沉到乡镇,但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仅下放7项土地处罚权,仍有查处非法占地、违规建设等87项执法权限没有下放,乡镇执法受限,不利于遏制和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行为。
整改措施:一是由局人事科牵头负责,执法监察科具体负责,扎实推动执法体制改革后续“规定动作”的落实,如法人变更登记、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等。二是根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精神要求,待省市政府出台文件将自然资源领域剩余行政处罚权赋予各乡镇(办)依法实施。由局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局执法监察科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具体执法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机关科室、执法监察科、各分局(服务中心)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各县(市、区)局的执法体制改革,是由地方党委负责。据了解,目前正在鲁山5个乡镇、街道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开展试点。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权限下放工作中做好指导。
责任领导:郑世杰、崔振才
责任科室:人事科、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法人变更登记、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等工作,已于2025年2月份完成。二是建立乡
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正由编制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权限下放工作中主动配合,做好指导。
39.执法工作配套制度未落实
2024年6月省审计厅指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要求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违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至2024年8月29日才出台相关制度,且截至2024年11月底,未挂牌督办任何案件。
整改措施:依据《平顶山市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渠道获取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对符合挂牌督办情形的,全部挂牌督办。
责任领导:崔振才
责任科室: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0.“一网两长”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2023年以来开展日常巡查 22万次,低于省定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的要求,巡查率偏低、发现问题不及时。汝州市市、乡、村三级田长均未及时发现制止骑岭乡王堂村违法占用耕地建家宴城问题,直至2024年4月被省纪委督导检查发现。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平顶山市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对
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地区重点关注,各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将严格督促田(山)长和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完成省定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的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重点防范,及时发现潜在风险,进一步压实各级田(山)长和网格员责任,提升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成效。汝州市骑岭乡王堂村违法占用耕地建家宴城问题,汝州市5月份对该建筑物拆除复耕,对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骑岭所所长程鹏鹏和骑岭乡王堂村支部书记呼兵权分别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
责任领导:崔振才
责任科室: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1.“技防+人防”效果不佳
全市天眼系统2023年6月启用,共有1088个设备,目前104个掉线,故障率9.5%,存在监测盲区,且指挥中心子功能未能开通,指挥调度等智能化管控手段不能发挥作用。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眼系统下发我市违法线索119件,但我市却未通过天眼系统发现任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天眼设备故障问题,我单位主动和市移动公司进行沟通,并敦促相关县(市、区)局和属地移动公司强化日常对接,对使用过程中的设备问题及时向属地移动公司反馈,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是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眼系统下发我市违
法线索119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天眼系统于2023年6月开始运行。关于指挥中心子功能问题和市本级未通过天眼系统发现任何问题,已向省厅专题汇报,省厅将于今年上半年完善市级下发线索功能,并开展全省专题培训,确保天眼所属功能市级能正常操作使用。三是强化对“人防+技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级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县级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乡级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及时发现、纠正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改、以查促治;对各县(市、区)主动运用监控设备开展内业巡查,落实好自然资源违法线索早发现、早制止的工作要求。
责任领导:崔振才
责任科室:执法监察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针对天眼设备故障问题,我单位和市移动公司已进行对接,经市移动公司核实,全市天眼调整布点后摄像头正常在线914个,符合承建合同中离线率不高于3%的要求。我局将持续监测全市摄像头在线率情况,对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加强和市移动公司沟通协调,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眼系统下发我市违法线索119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天眼系统于2023年6月开始运行,关于指挥中心子功能问题和市本级未通过天眼系统发现任何问题,已向省厅专题汇报,省厅未赋予市级天眼系统下发线索功能,待条件具备后,
进一步完善市级天眼子功能系统。
(四)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2.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1年至2023年党纪政务轻处分分别为2人、42人、36人,重处分分别为1人、12人、18人,轻处分人员居高不下,重处分人员呈上升态势,其中,7个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共有15个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每逢重大节日及时下发廉政提醒,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深入剖析违规违纪案例,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加强风险防控。针对人员调整变动,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堵塞廉洁从政漏洞,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四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走形式
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没有廉政提醒
内容,未严肃指出不足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明确谈心谈话对象、谈心谈话类型、谈心谈话形式、谈心谈话原则、及谈心谈话要求。三是会同相关科室,服务班子成员做好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4.干部日常教育向“八小时外”延伸不够
2021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18人因酒驾受处分,12人因违反生活纪律受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明确“8小时外”行为规范重要性,引导干部日常行为准则;二是强化家庭和单位协同,争取家庭支持,共同监督干部行为;三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通过党纪法规学习和典型案例分析,不断强化党员“红线”意识。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5.存在违规经商问题
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立案审查调查。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问题台账,集中抓好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逐个分析研判,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及违规违纪人员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完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排查整治,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梳理并印发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关政策规定摘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动自觉。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纪委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6.项目资金未到位组织招投标
2个项目在资金未到位情况下,先行组织招标采购。2022年、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在资金未到位情况下先行组织招标采购。
整改措施:一是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基础工作,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4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42号)文件,国家和省厅对调查成果上报时间都有明确要求,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存在资金未到位先行组织招标情
况。二是《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市本级服务类项目50万元以下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局里为规范招标工作,要求各科室按工作要求组织招标。三是加强与市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尽早争取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
责任领导:胡京伟
责任科室:调查监测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经费市政府已拨付,但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经费市政府还未批复。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是国家部署的常态化工作,每年完成时间上级都有明确要求,其数据直接影响后续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及城市体检等相关工作。一是按要求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二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三是与市级财政部门密切沟通,确保资金到位后再组织招标。
由于市财政困难,市政府批复资金的进度很难把控。
47.超进度支付项目款
2个项目存在超进度支付项目款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工作。一是积极进行自查,全盘梳理科室近年来规划项目编制经费拨付情况。二是完善《2021年城市体检评估》和《平顶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关于开展专家评审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尾款支付。
责任领导:郭学民、冯晓强
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
整改时限:2025年3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梳理了科室近年来规划项目拨付情况,并完善相关手续。二是2021年城市体检评估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完成专家评审。
4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天宇大厦局属房产至今未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12辆公务车及其他办公用品移交或报废后,未及时按报废处置或从固定资产台账移除。
整改措施:一是天宇大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多方主体的不同诉求,我局将积极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调对接,依法依规依程序予以妥善解决;二是针对公务车及办公用品问题,我局将积极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协调对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核定的标准将超编车辆及其他办公用品依规依程序予以解决。
责任领导:马银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3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天宇大厦(局属房产)至今未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系因三方联建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多方主体的不同诉求,目前不能完成固定资产相关手续的办理。但我局根据联建协议内容,已取得了2997平方米(协议约定2766.4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待条件成熟时,我局依规依程序完善固定资产相关手续的办理。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分两次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交5辆公务用车(见附件),2024年1月9日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交2辆公务用车(见附件),2024年12月19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拨2辆公务用车至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见附件)。该项工作已整改完成。目前,我局处置报废资产或从固定资产台账移除均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推进。
49.财务管理不规范
存在重复领取慰问金、多报差旅补助、超范围发放补贴、重复报账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差旅费;三是所涉及金额均已退回并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胡国涛、郑世杰
责任科室:财务科、工会
整改时限:2025年5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所涉及款项均已退回。
50.工会会费管理不严格
个人会费未按5‰标准缴纳,且存在缴纳人数和发放福利人数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豫工文〔2018〕15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会费收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收取工会会费。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与上级工会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是建立定期监督和审核机制,由专门的财务审计人员对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增加经费收支的公信力。四是工会定期对会员信息进行更新和核对,以确保会员信息的准确性。五是将工会会员情况进行公示,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工会人员变动情况和福利发放情况,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检查。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工会
整改时限: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经排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对存在未按照工资标准的5‰缴纳个人工会经费的原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
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土地储备中心、征收办等5个单位重新进行计算,与当年已缴会费对比,多退少补,共应补缴会费15421.12元,现已补交完毕,统一缴纳至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工会账户。其中不动产登记中心补缴2443.24元,房地产档案馆补缴8737元、城建档案馆补缴1558元、土地储备中心补缴526.08元、征收办补缴2156.80元。
5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2021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召开87次党组会议,49次无第一议题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紧跟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的核心内容,由机关党委负责收集整理学习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办公室认真完成第一议题征集工作,及时通知领学人和发言人做好准备,收集书面发言材料,及时存档;三是做好会议记录。人事科按要求及时、规范、详实做好党组会记录,确保党组会第一议题不缺失、会议不混开。
责任领导:郑世杰、马银杰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2.落实末位表态制不到位
2023年2月至2024年10月,其中“一把手”68次先发表意见,后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逐项进行表决。二是党组会议召开前,进行充分准备,切实加强和规范党组会的组织。三是及时、规范、详实的做好党组会记录,确保原汁原味、真实准确。
责任领导:赵秀红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3.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2022年、2023年,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多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多个党支部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未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关要求,并做好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求,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赵秀红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4.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谋划不够
5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中,平均年龄50岁,40岁以下的仅有5名。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系统谋划,长远规划,放眼长远,逐步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二是研究制定2025年度年轻干部配备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前,增加1名35岁左右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增加3-4名30岁左右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增加2名30岁左右的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制定2025年度年轻干部配备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前,增加1名35岁左右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增加3-4名30岁左右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增加2名30岁左右的四级主任科员。
55.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及时
2021年以来新提拔、进一步使用的56名干部中,45岁以上的占比66%,50岁以上的占比19.6%,30岁以下的仅1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敢于打破论资排辈隐形台阶,大胆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源源不断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三是大胆选用优秀年轻干部,每次干部调整时,要注重选用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时机,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敢于打破论资排辈隐形台阶,大胆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已制定2025年度年轻干部配备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前,增加1名35岁左右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增加3-4名30岁左右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增加2名30岁左右的四级主任科员。
56.人员岗位管理混乱
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机构工作人员83人,未严格履行借调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局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严控借调数量,严把借调时间,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集中清理,不断
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借调管理。
责任领导:郑世杰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整改时限:2025年3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研究制定局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初稿,党组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