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平自然资听公告〔2024〕1 号)
应当事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平顶山市泰顺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申请听证事项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09:00。
听证地点: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听证事项:平顶山市泰顺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汽车充电设施项目。
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11月2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听证会联系电话:2980573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