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联合测绘试行服务指南
一、市“联合测绘”实施试行对象和时间
平顶山市本级行政区域(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5月6日开始试行。
二、“联合测绘”试行阶段服务说明
按照“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改革要求,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中介服务尚未正式上线运行,暂时无法按照《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平顶山市联合测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在线办理,现阶段请按照如下步骤操作:
(一)平顶山市“联合测绘”工作机制文件下载
《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平顶山市联合测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事项表》、《平顶山市联合测绘中介服务基本名录库注册申请表》、《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试行服务指南》。
文件在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办事服务专栏测绘业务事项在线下载。(WWW.PDSGH.GOV.CN)
(二)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报名方式
凡符合联合测绘资格条件的单位,请填写《平顶山市联合测绘中介服务基本名录库注册申请表》,经法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联合测绘邮箱地址:PDSSLHCH2020@163.com。
资格审核情况和《市联合测绘中介服务基本名录库》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办事服务专栏面向社会动态公示。(WWW.PDSGH.GOV.CN)
(三)联合测绘项目业主委托和备案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开公示的最新《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基本名录库》中自主选择、联络、委托中介单位,双方签订联合测绘项目服务合同,合同要即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现阶段可采用联合测绘服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或将合同电子版文件发送PDSSLHCH2020@163.com。
(四)联合测绘成果报送和存档方式
联合测绘成果由中介服务机构报送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现阶段可采用联合测绘服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或将成果电子版文件发送PDSSLHCH2020@163.com。
三、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合测绘”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地址:新城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四、联合测绘服务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 联合测绘服务电话:0375-299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