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受理编号: |
49235 |
信件名称: |
湛河区曹镇乡陶寨村73户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14年了未落实 |
信件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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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3-24 |
信件内容: |
2011年曹镇乡陶寨村73户被征地农民与平顶山第六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签订土地补偿协议约定每亩地缴纳社保基金5280元,合计48.7975万元。市第六人民医院表示当时已将该笔费用支付给市财政局下属非税局。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保系统及政策始终未明确,该笔款项一直未动,2024年省人社厅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并完善了社保系统,周边乡村其他项目被征地补贴已发放。咨询平顶山市和湛河区人社部门,被告知该被征地项目并未移交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也未收到该笔48万余元社保基金。后联系市财政局查询,2012年7月市非税收入归集户收到原精神病医院筹建处划入的划拨土地出让金(用于陶寨村被征地户社保基金)487975元,于当年上缴国库。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征地的合法性、征地范围及被征地面积进行审核并将被征地信息移交区人社部门,区人社部门对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复审,核算并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查后,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恳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领导为73户被征地农民做主,督促湛河区自然资源局尽快将市六院被征地农民信息移交人社部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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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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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湛河分局在接到局长信箱处理笺后立即行动,主动与区人社部门沟通对接,并根据对方要求向其提供了其所需市六院土地征收卷宗中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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