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8955 | ||
信件名称: | 关于宅基地翻建问题咨询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5-02-22 |
信件内容: | 翻建宅基地,为与其他住户宅基地对齐,需要整体平移2米,整体占地面积不变,且不会对自然环境和其他住户造成影响,并且一来跟其他住宅照齐,更加美观,二来更加有助于行人通行。请问办理宅基地翻建手续,还需要办理其他什么手续吗?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25-03-05 |
回复内容: | 一、宅基地审批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除宅基地翻建手续外还需要什么手续可向当地乡(镇)政府咨询。 二、手续齐全后可向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 b)宅基地及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坐落发生变更的文件;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等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平面图等地籍调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