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多有叨扰,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来信。我是湛河区亚兴路中建嘉天下一期小区业主,此次来信希望贵局帮助核查中建嘉天下一期暖气配套费是否已缴纳。
我小区于2021年底开始暖气安装事项,由弘毅建设集团负责施工安装,当时按照的收费标准是78元/平米(其中41元为热力配套费,施工方说是要上缴热力公司,37元为小区内管道设施建设费用),一期一共369户用暖,每户已缴纳配套费用三四千元,共涉及暖气配套费一百三十万元左右,可是小区开通暖气已三年时间,施工方弘毅集团始终未将中建嘉天下一期收缴的热力配套费一百三十万元左右上缴热力公司,也不退还业主,由此造成诸多矛盾。
后经多方了解,中建嘉天下一期在小区建设期间,已向市规划部门缴纳过热力配套费,不需要业主再次缴纳配套费,此次施工方再次收缴一百三十多万元热力配套费已属违法行为。但施工方回复说嘉天下一期热力配套费已退回房产开发商,因此需要再次核实热力配套费缴纳情况。
据有关规定, 市规划部门是城市配套费的征收部门,对小区是否缴纳热力配套费十分清楚,因此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为民做主,为百姓排忧解难,恳请帮助核实中建嘉天下一期热力配套费缴纳情况(中建嘉天下一期包括1、2、3、5、6、7、8、9、10、11、12、13、15、16号楼共十四栋楼),
1.中建嘉天下一期热力配套费是否已缴纳
2.中建嘉天下一期热力配套费是否像施工方说的已退回房产开发商,时间是何时,依据是什么
此事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恳请贵局核实以上情况,以正视听!再次感谢! 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