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3855 | ||
信件名称: | 光明路金域蓝湾物业强制断水威逼控制业主缴纳物业费,至此已72小时,有业主已妥协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3-09-14 |
信件内容: | 2023年9月11号,光明路金域蓝湾小区物业强制拆除部分业主水表,强制断水催缴物业费,明知道民法典944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员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既然有矛盾,我做为业主遵守程序,遵守法院评判结果,该缴的一分也不会少,现在物业威逼胁迫我及家人缴纳不合理费用,家中还有2岁8个月孩子,身孕9个月妻子,9月12号已向110报警,九里山派出所处理意见自行协商,并未恢复合法供水权益,9月13号已向湛河区房管局4976802投诉举报物业强制掐水,湛河区房管局回复其只有监督权,表示让自己自行协商解决。 至此已断水72小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真的不知道哪边才能管到这种霸权物业,还业主一片蓝天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23-11-03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非我局法定职责范围,请向有关单位反映,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