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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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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新华苑小区项目,未按规划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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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来信件后,湛河分局工作人员立即查阅相关资料,经了解,信件反映地块为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中的A地块,其中A地块又分为A-01、A-02两个地块。 该地块控规和城市设计于2013年10月25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A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0233.95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10122.7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11.21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5.9,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本地块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3%。 一、A-01地块 A-01地块修规于2015年4月23日经市局第5次业务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地块内规划3栋高层住宅楼、1所6班幼儿园,设置部分地上停车位。2016年2月2日,市局第2次业务审查会议对该地块修规进行优化,各栋楼坐标位置不变。2021年6月16日,市局第6次业务审查会议对该地块配电室优化及指标核算,将原3#楼地下负一层配电室取消,配电室设置在3#楼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其余指标和原有保持一致。 二、A-02地块 A-02地块修规于2015年9月23日经市局第11次业务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地块内规划1栋32层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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