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我局接到网民留言第202121359号后,陈光明局长签署意见,安排党组成员冯明强具体回复网民建议,党组成员冯明强安排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陈光明局长要求,向网民回复,现形成了以下意见:
网民提出关于“新版本的城市总体规划什么时间公示,这一版的总规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做吗?”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文件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不再编制,目前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城市总体规划现已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如今正在进行《平顶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工作编制。
这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以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等要求进行编制的。其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在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示。
再次感谢您对平顶山市城市建设的关心,请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
(责任领导:冯明强—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2996199
责任人:王胜林—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联系电话:266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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