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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913
信件名称:   新领袖东方明珠小区不动产证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08-28
信件内容:   卫东区新领袖东方明珠小区正在办理不动产证,但据说是80%的产权,原备案合同是全产权,请问为何不一样?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0-11-11
回复内容:    一、基本情况 留言反映,卫东区新领袖东方明珠小区正在办理不动产证,但据说是80%的产权,原备案合同是全产权,问有何不一样。 二、调查落实情况 购买经济适用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我市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联办业务 事项三级十同“一套材料”清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 [2018]145号)和《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没有“80%产权”的相关规定。 责任领导:周春迎 职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电话:13781868999 责任人:岳新峰 职务: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电话:19937556162 责任单位: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75-221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