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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462
信件名称:   联名举报 违法建坟 强行侵占集体耕地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07-26
信件内容:   鲁山县仓头乡白河村村民马现(鲁山县信用联社职工),在没有征得同乡的赵竹园村、赵竹园村大块地组,包括村长、组长及该组五名村民代表中任何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赵竹园村大块地组集体耕地中为其亡父马杰(县信用联社退休职工)修建坟墓并下葬。 该土地是在册耕地,属大块地组承包地,产权明确,非两村毗邻(距白河村约一公里),且一直在耕。 大块地组村民代表多次联名抗议,要求马现将坟迁出,却屡遭拒绝,而且,对方态度极其恶劣,气焰嚣张,大肆辱骂。 特此举报。 我大块地组村民强烈希望,贵局尽快核查,依法惩处,责令马现限期迁坟,不得再于我组任何土地上建坟,以免引发严重冲突或群体事件。 本组二十余户村民共同签字,实名举报,且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组长确认。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1-03-10
回复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局接到市局转来编号:202018462号网民留言件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研判,迅速安排专人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具体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鲁山县仓头乡白河村村民马现(鲁山县信用联社职工),在没征得同乡的赵竹园村,赵竹园村大块地组,包括村长、组长及该组五名村民代表中任何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赵竹园村大块地组集体耕地中为其亡父马杰(县信用联社退休职工)修建坟墓并下葬的相关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仓头乡白河村村民马现为其父马杰修建的坟墓位于仓头乡赵竹园村大块地组,占地面积约9.83平方米,土地类别为未利用地。 依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强制执行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应当协同处理:(一)将应当火花的遗体土葬的;(二)将骨灰装棺土葬的;”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应由民政部门处理。 三、报送人 责任领导:许延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电 话:13937541867 责 任 人:王树来(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四队负责人) 电 话:1523753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