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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4504
信件名称: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举报后不处理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19-11-13
信件内容:   郏县黄道镇黄北村五组村民刘伟,于2010年6月在黄北村加油站后占用基本3亩,盖房屋四间用于二手车销售。并且在今年郏县处理双违时,通过各种手段保留其房屋。并且在今年10月份又购置加油车,进行非法加油。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0-01-08
回复内容: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我局接到市政府网民留言反映“郏县黄道镇黄北村五组村民刘伟,于2010年6月在黄北村加油站后占用基本农田3亩,盖房屋4间用于二手车销售。并在郏县处理双违时,通过各种手段保留其房屋”(编号:201914504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郏县黄道镇黄北村五组村民刘伟,在位于郏县黄道镇黄北村江山路和郏景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森加油站西、分有责任田1.7亩,地类为基本农田。2017年4月刘伟在其责任田进行养殖场项目建设。2019年12月25日郏县“双违”整治行动中由郏县黄道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郏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对刘伟养猪场进行了拆除,恢复了土地原貌。目 前,原刘伟养猪场的1.7亩耕地内现种有蔬菜作物,在该1.7亩养殖场之外的几亩土地属郏县黄道镇黄北村五组其他村民的责任田,仍有村民种植农作物。 同时我局已责成郏县自然资源局,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防止新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