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平顶山市主城五区(新华区 、卫东区、 湛河区、 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区域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四、受理机构
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决定机构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登记机构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不准予批准的条件: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法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七、办理事项及材料要求
1、不动产登记事项: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补证换证、查询等不动产登记事项。
2、申请办理材料要求:能够获取的共享的电子材料免于收取(含有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电子合同或电子申请表、电子证书证明、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税票、电子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电子公证书等)
八、受理方式
(一)线下受理: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区行政服务中心、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湛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各便民网点窗口。
(二)线上受理:
1、(http://zwfw.pdsspzx.gov.cn)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2、(http://hnbdc.dnr.henan.gov.cn:8000)登录河南省一窗办事平台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3、(http://ycbs.pdsbdcdj.cn/bmfw/)登陆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4、手机端进入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内申请办理
5、手机端进入豫事办APP,进入平顶山市不动产进行查询或办理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查验材料并就有关事项询问当事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将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制作登记证书证明,由申请人向受理该宗业务的窗口缴纳登记费,通过现场领取、免费邮寄或网上下载方式领取权利证书或证明,实行“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环节,一次办妥”。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起1个小时。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业务类型收取登记费、工本费或免收登记费。
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或网上下载获取。
十三、咨询、投诉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咨询台
(二)电话咨询: 0375-2219099
(三)现场监督投诉: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
(四)电话监督投诉: 0375-2660368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主要办理地址: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区行政服务中心、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湛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55 下午 13:00-17:00(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区行政服务中心、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湛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网上查询: http://ycbs.pdsbdcdj.cn/bm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