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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初始登记)申请审批程序及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发布日期:2015-10-16

一、项目名称:土地登记(初始登记)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4、《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土地登记办法》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申报材料:(均须两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法定:二十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

 承诺:3(不含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1)、窗口受理

         责任人:许曼   时间:当日

   (2)分局初审

        责任人:各分局局长   时间:1日

   (3)、科室审查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1日

   (4)、审核签发

         责任人:副局长、局长  时间:1日

   (5)、公告

         责任人:许曼   时间7日

   6)、窗口办结

        责任人:许曼    时间:当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

  豫价房字(1993)第087号文

八、办理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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