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初始登记)申请审批程序及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一、项目名称:土地登记(初始登记)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5、《土地登记办法》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申报材料:(均须两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法定:二十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
承诺:3(不含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1)、窗口受理
责任人:许曼 时间:当日
(2)分局初审
责任人:各分局局长 时间:1日
(3)、科室审查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1日
(4)、审核签发
责任人:副局长、局长 时间:1日
(5)、公告
责任人:许曼 时间7日
(6)、窗口办结
责任人:许曼 时间:当天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豫价房字(1993)第087号文
八、办理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