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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公示

发布日期:2008-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土〔2008〕149号),2008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拟将位于卫东区东高皇乡上徐村平郏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的1宗商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出让年限40年。
该宗地东、西均至上徐村荒地 ,南至北环路,北至上徐村荒地。面积2000平方米。
拟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叁佰肆拾伍元(大写)(¥345元 );总额为人民币 陆拾玖万元(大写)(¥69万元 )。
    公示时间:即日起5日。
    意见反馈电话:0375—2985838(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人:王卫东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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