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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09-01-19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宗地一位于建设路东段南侧任庄村范围内,东至东一环路(科技路),西至平煤集团易成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土地,南至任庄村土地,北至建设路,面积22781.1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设计条件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2,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6米,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并落实其他市政配套设施;产业准入条件:该宗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所上工业项目应严格执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发〔2005〕40号)的有关要求;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禁止投资建设;若上“双高”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行业的准入条件。环境保护要求:该宗地不能建设重污染高消耗能项目;拟建设的项目污染要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不能恶化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与周围环境敏感点之间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和管理。竞买保证金为600万元,起始价为36万元/亩,增价幅度3万元/亩。
    宗地二位于开源路南段路西,东、西、南、北均至北渡镇任庄村土地,面积326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规划设计条件:加油站等级为三级,开源路道路红线60.0米,出入口通向开源路。竞买保证金为140万元,起始价为38万元/亩,增价幅度3万元/亩。
    宗地三矿工路西段南侧,东至道路,西至市体育局,南至市体育局,北至矿工路,面积1651.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3.9,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1%;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70%以上。建筑退让距离:矿工路道路红线40米,规划建筑退矿工路红线不少于15米,退东侧边界不少于4.5米,退南侧边界不少于3.2米,退西侧边界不少于1.0米;同时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消防等相关规范的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出入口通向矿工路。竞买保证金为140万元,起始价为80万元/亩,增价幅度3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欠缴出让金行为的,在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价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宗地一由开发区国土分局、宗地二由湛河区国土分局、宗地三由新华区国土分局负责配合交易中心制作),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20日,到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2日17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10时至2009年1月22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08年12月31日9时在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举行,宗地一由开发区国土分局、宗地二由湛河区国土分局、宗地三由新华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宗地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凭省辖市、县(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后,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竞得人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交易费、土地出让定金、土地出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不包含契税,耕地开垦费、林地占用费等其他代收代缴的税费。受让人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南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平顶山市农行中兴路支行营业部
    帐    号: 16-202101040004709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付聚山
    联系电话:2966158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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