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二 |
宗地面积: |
266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华区滍阳镇小营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99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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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3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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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3880万元 |
加价幅度: |
4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07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4月18日10时00分 |
宗地编号: |
宗地一 |
宗地面积: |
2492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华区滍阳镇东王营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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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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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4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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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878.6368万元 |
加价幅度: |
37.3888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07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4月18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往有欠缴出让价款行为的,在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18日 至 2011年04月15日 到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18日 至 2011年04月15日 到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15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4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二 号地块:2011年04月0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4月18日10时00分 ; 宗地一 号地块:2011年04月07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4月1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宗地一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凭省辖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契税后,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竞得人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如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市政府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补偿标准为原用途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地面附属物评估价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城区祥云路 联 系 人:付聚山,王迎 联系电话:0375-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11015160100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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