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30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一:平新城地(2011)02号宗地位于平新产业聚集区菊香路西侧,东至菊香路,西至春华路,南至防护绿地,北至复兴路。总用地面积143592.7㎡,净用地(道路绿线以内用地)面积为130713.9㎡。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使用强度(以下指标以净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不小于0.7(以总用地面积核算折合容积率不小于0.637)、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竞买保证金为4300万元,起始价为23.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二:平新城地(2011)03号宗地位平新产业聚集区菊香路东侧,东至翠竹路,西至菊香路,南至防护绿地,北至复兴路。总用地面积147167.3㎡,净用地(道路绿线以内用地)面积为134456.3㎡。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使用强度(以下指标以净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不小于0.7(以总用地面积核算折合容积率不小于0.6395)、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竞买保证金为4400万元,起始价为23.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以上两宗土地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产业准入条件:应严格执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发〔2005〕40号)的有关要求;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禁止投资建设;若上“双高”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行业的准入条件。环境保护要求:这两宗地不能建设重污染高消耗能项目;拟建设的项目污染要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不能恶化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与周围环境敏感点之间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和管理。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欠缴出让金行为的,在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价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申请人可于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出让人于60日内交付土地,土地按照现状条件交付,竟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凭省辖市、县(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契税后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竞得人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市政府将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3.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如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市政府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补偿标准为原用途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地面附属物评估价格。
4.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交易费、土地出让定金、土地出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不包含契税,受让人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南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平高支行
帐 号: 600008379303012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付聚山 王迎
联系电话:0375-296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