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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9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15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宗地一、宗地位于平安大道东段北侧,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南豫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平安大道,北至规划道路,面积55022.8平方米(82.5342亩)。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地块控制指标: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8658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635.2平方米,净用地55022.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不小于1(地下建筑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6.5%。套型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竞买保证金为5600万元,起始价为7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二、宗地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东至姚孟村,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乌江河,北至建设路,面积为34006.6平方米(51.009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地块控制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38%,容积率不大于4.8(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物面积的17%。

竞买保证金为6000万元,起始价为138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拖欠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6月7日,到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3年6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10时至2013年6月9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13年5月21日9时在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宗地一由卫东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宗地二由新华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时,须出具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出让纯收益及土地出让费用。受让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

5.申请人必须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帐  号:60002231961126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付聚山 王迎

联系电话:2966158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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