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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告字[2011]4号)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告字[2011]4号)

发布日期:2011-06-02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二宗地面积: 20972.1平方米宗地坐落: 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月台河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6.2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40建筑限高(米): ≤100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46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190.57万元加价幅度: 62.916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宗地三宗地面积: 46196.26平方米宗地坐落: 湛河区规划轻工路东段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2.54建筑密度(%): ≤29
绿化率(%): ≥30建筑限高(米): ≤36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4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712.0192万元加价幅度: 138.5888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宗地四宗地面积: 2338.2平方米宗地坐落: 新城区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0.6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12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350万元

起始价: 385.803万元加价幅度: 7.0146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宗地五宗地面积: 9629.2平方米宗地坐落: 新城区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3.5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建筑限高(米): ≤60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689.9246万元加价幅度: 28.8876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宗地一宗地面积: 19356.31平方米宗地坐落: 建设路东段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3.9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建筑限高(米): ≤60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23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409.822万元加价幅度: 58.068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但以往有欠缴出让价款行为的,在出让价款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2011年06月27日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2011年06月27日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二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
     宗地三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
     宗地四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
     宗地五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
     宗地一 号地块:2011年06月20日10时00分  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平政〔2005〕42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市政府《关于大营社村月台河西侧第七第八村民组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批复》(平政文〔2010〕73号)的精神,申请人在报名时宗地二需持卫东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宗地四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市政府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补偿标准为原用途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地面附属物评估价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城区祥云路
    联 系 人:付聚山 王迎
    联系电话:0375-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行建华支行
    银行账号:263701087832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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