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观音堂垛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国土矿交[2017]01号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国土矿交[2017]01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宝丰县人民政府同意,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平顶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对宝丰县观音堂垛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出让采矿权:宝丰县观音堂垛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概况:宝丰县观音堂垛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位于我县观音堂林站垛上村东南,矿区范围坐标如下:
拐点编号 | 西安80系坐标 | |
x | y | |
1 | 3762384.68 | 38387240.00 |
2 | 3762384.00 | 38387678.00 |
3 | 3761824.83 | 38387678.00 |
4 | 3761825.00 | 38387240.00 |
矿区面积0.25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48.27万立方米,开采标高为+344.0米至+384.5米,生产规模拟定为2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5.8年。竞买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三、竞买人的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科技人才实力和较高技术装备水平的从事矿业活动的、与矿业相关联的法人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含);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索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7日16时;
地点: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五、竞买保证金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或法人账户)转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7日16时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00 2231 9611 266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竞买未成功者,如数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若竞买成功,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时至2017年9月29日16:00时止;
挂牌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即挂牌期限截止日15时30分止,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一次性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挂牌截止日16:00时止,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九、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竞买人应到实地踏勘,认真调查核实出让标的情况,真实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采矿风险及影响因素情况,谨慎竞买。
如遇有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道路交通、供电设施、环境保护等因素及其他问题和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十、特别约定
1、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可向出让方咨询或现场踏勘(出让方不组织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由竞买者自行踏勘。如需陪同踏勘,请与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股联系,联系人:南洪淼,联系电话:13700759960;0375-6515673)。采矿权位置以公告位置为准,竞得后不准以社会矛盾、矿石质量、储量等任何理由变更位置。
2、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与实际开采可能存在的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简测报告中的资源储量、矿产品位、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3、竞得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及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等)和相关权属(如林权证、建筑物)的处置、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及风险承担等要求。
4、 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应遵守其他相关部门(如水利、林木、环保)的规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带来的风险。
5、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以及因环境保护、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占用林地、各类保护区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全部承担,出让方和挂牌方概不负责。
6、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及时到国土、环保、安监、国税、地税、水利、林业等相关单位完善所需的手续,如因未及时完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事项为准。
本次挂牌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监督管理。若竞买人发现有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次竞买的相关规定的,可向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0375-6515666)或有关部门举报。
本公告由宝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33333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