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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尚店镇下安村高庄东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舞矿交[2014]01号

发布日期:2014-05-30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顶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对舞钢市尚店镇下安村高庄东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矿区概况

(一)、舞钢市尚店镇下安村高庄东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舞钢市尚店镇下安村高庄东。矿区范围坐标如下:

    

     拐点编号

  西安80系坐标

x

         y

1

3667926.857

38442483.881

2

3668005.424

38442719.576

3

3667731.148

38442634.634

4

3667739.304

38442468.636

矿区面积0.044615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20.3万立方米,开采标高+181—+162,开采服务年限6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起始价46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的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科技人才实力和较高技术装备水平的从事矿业活动的、与矿业相关联的法人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报名、索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201453061918

地点: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四、竞买保证金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一次性足额缴纳。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461918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000 2231 9611 266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竞买未成功者,如数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4623920147417止;

挂牌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第一开标室)。

七、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即挂牌期限截止日1630分止,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一次性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挂牌截止日17时止,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须认真调查核实出让标的情况。如遇有其他问题及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事项为准。

本公告由舞钢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址: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 系 人:王迎    李媛  

联系电话:(03752966158

舞钢市国土资源局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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