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平资探矿告[2025]00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豫自然资规〔2023〕1 号)等相关规定,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出让人: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云路东段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5 - 2999786
承办人: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云路公正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李女士 铁先生
电 话:0375 - 2633333
二、出让探矿权的简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汝州市蟒川滕店东陶瓷土矿普查;
(二)矿种:陶瓷土矿;
(三)地理位置:河南省汝州市蟒川镇滕店村东;
(四)拐点范围坐标如下:
滕店东陶瓷土矿普查范围(经纬度)
序号 | X | Y |
1 | 112.4331378 | 34.0303474 |
2 | 112.4325391 | 34.0306832 |
3 | 112.4331185 | 34.0320958 |
4 | 112.4327786 | 34.0328065 |
5 | 112.4334305 | 34.0331140 |
6 | 112.4339185 | 34.0343152 |
7 | 112.4349961 | 34.0327711 |
8 | 112.4349154 | 34.0314481 |
9 | 112.4352571 | 34.0313105 |
10 | 112.4349532 | 34.0301763 |
11 | 112.4343759 | 34.0306463 |
12 | 112.4342954 | 34.0305395 |
13 | 112.4343595 | 34.0257224 |
14 | 112.4333494 | 34.0305457 |
(五)面积:536747平方米(约0.5367平方公里),拟出让年限:5年;
(六)目前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阶段;
(七)起始价:10万元,增加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0 万元;
(八)勘查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勘查标准。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根据《河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豫自然资规〔2023〕1 号)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一)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络浏览器登录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dssjyzx.cn/#/),进入“矿业权交易”,点击相应项目的出让公告,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探矿权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竞买须知。
(二)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 7 月9日;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6时00分。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挂牌时间:2025年7月10日10时10分-2025年7月24日10时10分(公告及挂牌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确定竞得入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探矿权,以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二)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三)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资源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自行办理勘查、开采工作可能需要的用地、环保、安全等手续,谨慎决策。因实际找矿成果不佳或政策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转采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
(二)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水利设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文物保护、水源保护区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避让工作,并按要求施工。部分区块范围内存在构筑物、建筑物、厂房设施、地质灾害点、水库、风机、光伏板、高压线走廊等设施,竞买人应充分知悉相关情况,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自行协商处理;
(三)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需临时使用土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对出让矿区现场踏勘。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后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矿区现状,了解拟出让矿区的各种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探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五)竞得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勘查,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符合河南省绿色勘查标准。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因各类规划、产业政策等准入条件的限制,导致竞得人不能转采等其他不利情形发生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交易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其中,对挂牌交易流程等方面有异议的,应向平顶山市大地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应向出让人提出。
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如在本次出让活动中以抬高报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三)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买人信用信息,对竞买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买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
(四)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书》的;
2.不按约定缴纳探矿权成交价款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应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探矿权转采矿权后,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4〕53号)要求,以《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中陶瓷土3.1%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在矿产品销售时逐年征收。逾期未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行放弃探矿权,探矿权另行出让。本次挂牌交易仅为探矿权成交价,其他费用(如探矿权交易服务费等)按有关规定由竞买人按标准另行支付。
(二)公告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