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09-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平西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土[2009]13号)文件,2009年5月31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与平顶山市平西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平出让[2009]0023号),将位于建设路西段路北一宗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平顶山市平西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宗地东至闫庄村土地,西至闫庄村土地、南至建设路,北至闫庄村土地,面积4944.1平方米。成交金额为283.29693万元。
意见反馈电话:0375—298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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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东至闫庄村土地,西至闫庄村土地、南至建设路,北至闫庄村土地,面积4944.1平方米。成交金额为283.29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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