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8月31日10时至2009年9月9日10时 ,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新城区清风路东侧,东至东太平村安置小区,西至清风路,南至翠湖路,北至东太平村预留地,面积10020.7平方米。出让用途商住混合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现状出让。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11,建筑密度不大于43%,绿地率不小于20%,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61%,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满足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为1400万元,起始价为122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24万元/亩,成交价款1863.8564万元,竞得人:平顶山市翠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新城区清风路东侧,东至市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清风路,南至望湖路,北至翠湖路,面积11136平方米。出让用途商住混合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现状出让。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3,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8%,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满足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为1400万元,起始价为10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07万元/亩,成交价款1787.328万元,竞得人:平顶山市翠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