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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1-06-3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62010201162910以下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建设路东段南侧,东至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征国有土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女贞街,面积19356.31平方米(合29.034亩)。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9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60,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50个,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面积的4.0%,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65平方米起始价为83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312万元/亩,总地价9058.7531万元,竞得人为河南省凯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月台河西侧,东至月台河,西至大营社区、煤化小区,南至大营社区,北至矿工路,面积20972.1平方米(合31.458亩),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6.2,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物面积的比例不超过6.0%,套型建筑面积(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有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费共有建筑面积组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起始价为165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167万元/亩,总地价5253.5111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禾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四位于新城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东村土地,南至东村土地,北至规划绿地,面积2338.2平方米(合3.5073亩),出让用途商业(加油站),出让年限40年。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站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小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2m,建设等级为二级加油站。起始价为110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456万元/亩,总地价1599.3288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

宗地五位于新城区,为新城区管委会确定给新城区湖滨路街道办事处李庵村的预留地,东至福佑路,西至市职业病防治所、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南至祥云路,北至公共绿地,面积9629.2平方米(合14.4438亩),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使用强度指标以净用地面积核算,容积率不大于3.5(以红线以内用地面积计算折合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60m,住宅套型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有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90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满足有关规定。起始价为117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518万元/亩,总地价7481.8884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隆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2011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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