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8月17日10时至2011年8月26日10时对以下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平安大道东段北侧,东至07年第一批新增城市建设用地,西至河南豫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平安大道,北至规划道路,面积34687.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大于1.9(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4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3%。套型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起始价为64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66万元/亩,总地价3434.0724万元,竞得人为河南豫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建设路东段、贸易广场南侧,东至天源路,西至鸿鹰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平顶山市贸易广场,面积4716.1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强度: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物面积的11.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起始价为128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350万元/亩,总地价2475.9525万元,竞得人为河南世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三位于建设路西段北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居美房地产开发公司、长青路,西至平顶山市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平顶山市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庄村土地、已征国有土地、居美房地产开发公司,面积为44993.7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85%, 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5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起始价为158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160万元/亩,总地价10798.5072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四位于西高皇街道办事处温集村,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姚孟村、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温集村,北至建设路、已征国有土地,出让面积为41950.6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30%, 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3.9%。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起始价为12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27万元/亩,总地价7991.5950万元,竞得人为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