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
地块一暂停出让。
地块二位于湛河区新南环路东段北侧,东至规划大乌路,西至召村,南至新南环路,北至召村,面积59491.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不小于60%,容积率不小于1.4,绿地率不大于20.0%,建筑高度不大于
地块三位于湛河区亚兴路南段路东,东至平顶山市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亚兴路,南至北渡村土地,北至平顶山市湛河区农林水利局,面积为3807.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地块控制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22.0%,容积率不大于6.0, 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
地块四:位于姚电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东至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西至轨枕厂铁路,南至平顶山市湛河区农林水利局,北至北渡村土地,面积为3728.9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地块控制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7.0, 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