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示(2018)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平公示(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月12日10时至2018年1月22日10时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位于凌云路西侧、规划南环路南侧,东至国有土地(原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西至国有土地(原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南至国有土地(原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北至规划南环路,面积688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系数)不大于7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高于20米。竞买保证金为280万元,起始价为45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为45万元/亩,总价款464.7375万元,竞得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