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5月28日10时—2015年6月8日10时对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神马大道中段北侧,面积47909.7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5.64,建筑系数≤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起始价为201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203万元/亩,总价款为14588.5250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鹰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东环路南段,面积34411.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4.9,建筑系数≤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9%,起始价为253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成交价255万元/亩,总价款为13162.5135万元,竞得人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三位于下牛村,面积73643.7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2.15,建筑系数≤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4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17%,起始价为140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该宗地无人报名,挂牌失败。
宗地四位于下牛村,面积31387.8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1.73,建筑系数≤31%,绿地率≥35.3%,建筑高度≤4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2%,起始价为140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该宗地无人报名,挂牌失败。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