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2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1月1日10时—2015年11月11日10时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位于新城区长安大道北侧,东至菊香路,西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支路,北至规划支路,面积17063.4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6,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0米。起始价为214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无人报名,挂牌失败。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