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1月20日10时—2015年11月30日10时对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规划道路,面积6169.72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29%,容积率≤4.2,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起始价为242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243万元/亩,总价款为2248.8630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长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新华区焦店镇余沟村,东至西环北路,西至平煤神马集团六矿生活区,南至新卫东路,北至平煤神马集团六矿生活区,面积4370.9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商业部分40年、住宅部分7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30%,容积率≤5.,6,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起始价为8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87万元/亩,总价款为570.4129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