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5-12-0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于2015年11月25日10时至2015年12月4日10时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A-02)位于洛叶路东段南侧,东至洛叶路,西至戴庄村土地,南至戴庄村土地,北至规划道路,面积为6123.9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系数>60%,1.2≤容积率≤2.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起始价为2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挂牌失败。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