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5-12-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1日10时—2015年12月14日10时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建设路东段北侧,东至煤泥河,西至大营村,南至建设路,北至平顶山市升达洗煤厂、已征国有土地,面积23603.0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商业部分40年、住宅部分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100米。起始价为151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无人报价,挂牌失败。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