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11日10时—2015年12月21日10时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二位于新城区龙翔大道与翠竹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翠竹路,南至祥云路,北至龙翔大道,面积62313.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商业部分40年、住宅部分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99米,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2%。 起始价为161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61万元/亩,总价款为15048.6861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常绿蓝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