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示[2016]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平公示(2016)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23日10时—2016年1月4日10时对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新华区矿工路街道陈庄村,面积68046.62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起始价为29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成交价29万元/亩,总价款2960.0280万元,竞得人为河南天芮实业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平安大道西段北侧张泉庄村,面积24268.4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部分40年、住宅部分7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45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5%。起始价为16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66万元/亩,总价款6042.8515万元,竞得人为平顶山市豫宏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