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示[2016]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平公示[2016]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月20日10时—2016年1月29日10时对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一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东至已征收国有土地,西至姚孟村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已征国有土地,面积10091.7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起始价为184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成交价184万元/亩,总价款2785.3175万元,竞得人为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二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东至温集沟,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建设路,面积18641.22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起始价为187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87万元/亩,总价款15228.8622万元,竞得人为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三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东至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西至湛河区畜牧局土地、姚孟村土地,南至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北至建设路,面积7312.0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不大于5.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起始价为197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197万元/亩,总价款2160.7196万元,竞得人为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宗地四位于诚朴路南段东侧,东至沁园路、中房集团平顶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西至诚朴路,南至南环路、中房集团平顶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北至柏楼村,面积39579.5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6.4,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起始价为21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216万元/亩,总价款12823.7774万元,竞得人为河南臻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