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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宝土拍告字[2015]002号)

发布日期:2015-01-23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宝土拍告字[2015]002号)

宝土拍告字[2015]002号    2015/1/23

    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BT-1316

宗地总面积:

 4774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中兴路中段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一平

 

 

起始价:

 69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3日 至 2015年02月11日 到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服务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3日 至 2015年02月11日 到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服务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1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2月1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2月12日10时00分 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拍卖地块文件为准。
    BT-1316号宗地保证金代码BT15011。竞买单位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若没有在“支付凭证”用途栏内填写正确的竞买保证金编码的,系统无法提取,视为未缴纳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买单位自负。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服务大厅
    联 系 人:张女士 毛女士
    联系电话:0375-6515680
    开户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
    银行账号:2624 2927 7977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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