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24 |
宗地总面积: |
90825.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洪庄杨乡兰南高速平顶山引线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59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110114BA0032 |
|
|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
|
|
起始价: |
2317万元 |
加价幅度: |
137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3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3月25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拟供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往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2月17日 至 2015年03月23日 到 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2月17日 至 2015年03月23日 到 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23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3月24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24 号地块:2015年03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3月2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竟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程彦彬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土地出让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社 银行账号:00000071817191239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