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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叶拍告字[2015]1号)

(叶拍告字[2015]1号)

发布日期:2015-07-28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5-05 宗地总面积:  4175.5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玄武大道北侧、规划建设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110115BB0004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起始价:  63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起拍价总价为630万元(其中含土地起拍价500万元、资产起拍价13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往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8日2015年08月31日河南省金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8日2015年08月31日河南省金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31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9月01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9月02日10时00分叶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竟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中段豪享来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03808 13903753265
    开户单位:叶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社
    银行账号:00000071817191239012

叶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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