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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8-5-19

发布日期:2008-07-25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A宗地面积为100011.2平方米(折合150.0168亩 ),东至李庄村、西高皇村土地,西至西高皇村土地,南至西高皇村土地,北至西高皇村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商业。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竞买保证金为1700万元,起始价为39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B宗地面积为87937.7平方米(折合131.9066亩 ),东至平顶山飞行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云路、李庄村土地,西至西高皇村土地,南至西高皇村土地,北至西高皇村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商业。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高层不大于27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起始价为39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C宗地位于建设路东段南侧,东至平顶山贸易广场开发有限公司,西至规划道路(天源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平顶山贸易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面积14629.8平方米(合21.9447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商业用房面积所占比重不大于9.0%。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起始价为44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欠缴出让金行为的,在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价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7日至2008年6月5日,到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7日至2008年6月13日,到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5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5日17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08年6月6日10时至2008年6月16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08年6月2日10时在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举行。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竟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出让人于60日内交付土地,土地按照现状条件交付,竟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A、B宗地竞买人报名前须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平政文〔2008〕29号和平新政文〔2008〕7号的要求,并接受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详见挂牌文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竟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竟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契税,受让人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 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 户 行: 平顶山市城信社大众办事处
      帐    号: 600008379309016
      八、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A、B宗地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承办。
                  C宗地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承办。
      联系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付聚山 2966158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区分局  张凯华 2689529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徐衍伍 3987638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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