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蓝欣家园经济适用房(一期)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平政土〔2010〕218号),2010年8月13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与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拟将位于开源路南段西侧的蓝欣家园经济适用房(一期)配建的商业分摊的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让年限40年。
该项目配建商业B宗分摊面积11482.2平方米,东、西、北均至北渡村土地 ,南至规划南一环;C宗分摊面积 6523.5平方米),东、西、南均至北渡村土地,北至规划南一环路 。
拟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B宗 玖佰零贰元(大写)(¥902元 );总额为人民币 壹仟零叁拾伍点陆玖肆肆(大写)万元(¥1035.6944万元 );C宗 玖佰柒拾捌元(大写)(¥978元 );总额为人民币 陆佰叁拾柒点玖玖捌叁(大写)万元(¥637.9983万元 )
公示时间:即日起5日。
意见反馈电话:0375—2985838(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人:王卫东
二O一O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