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随土地一并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计划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一位于新华区湛北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侧(原平顶山市育才幼儿园),土地面积为7189.8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宗地二位于卫东区园丁路中段路北(原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土地面积为26959.86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3、宗地三位于高新区平顶山东站(原平顶山市平东幼儿园),土地面积为1342.54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
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以上3宗土地公示时限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向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楼1008室提交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同一地块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改为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云路东段北侧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5-2985838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