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随土地一并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计划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一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环山路中段北侧(原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土地面积为8940.6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宗地二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中段东侧(原平顶山市中心体育学校),土地面积为2550.88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3、宗地三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中段东侧(原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土地面积为4770.08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
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4、宗地四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神马大道中段南侧(原平顶山市干部学校),土地面积为58413.5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5、宗地五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南侧(原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土地面积为98197.62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6、宗地六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三七街东段南侧(原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土地面积为14497.16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7、宗地七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侧(原平顶山市体育村),土地面积为139374.49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体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以上7宗土地公示时限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3日(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向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楼1008室提交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同一地块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改为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云路东段北侧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5-2985838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