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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随土地一并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宗地一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环山路中段北侧(原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土地面积8940.6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0%

2、宗地二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中段东侧(原平顶山市中心体育学校),土地面积2550.88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0%

3、宗地三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中段东侧(原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土地面积4770.08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

 

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0%

4、宗地四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神马大道中段南侧(原平顶山市干部学校),土地面积58413.5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0%

5、宗地五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南侧(原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土地面积98197.62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5%

6、宗地六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三七街东段南侧(原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土地面积14497.16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0%

7、宗地七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侧(原平顶山市体育村),土地面积139374.49平方米, 土地用途体育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5%

以上7宗土地公示时限为2023年74日至2023年83日(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向用地(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1008室提交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同一地块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改为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云路东段北侧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5-2985838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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