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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工作委托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2幅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A01地块位于河路与神马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至规划民主路,西至规划神马路南至大王庄村土地和汝坟桥村土地北至黄河路面积为213825.0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竞买保证金为2200万元,起始价为22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A02地块位于黄河路与神马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至规划民主路,西至规划神马路南至规划宏大路北至已征国有土地面积为3491.4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竞买保证金为65万元,起始价为24万元/亩,增价幅度3万元/亩。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河路与神马路交叉口东南角一宗国有建设用地(A02地块)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土202173号)的要求,A01宗地和A02宗地必须出让给同一竞得人,因此本次出让活动遵循同步申请、同步报价、同步出让的三同步原则。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以往有拖欠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买申请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116日至20211215日到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51700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12151700分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2112710时至2021121710时。

   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21113010时在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由高新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凭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改委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改委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

4、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交易费、土地出让纯收益等费用。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户 行:中信银行平顶山凌云路支行

   号: 8111 1010 1260 0224 44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系 人:王冰  孙旭东

联系电话:0375-2633333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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