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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7号)

发布日期:2017-10-23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平顶山市2016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17)7号

 http://www.pdsgt.gov.cn/Article.Asp?id=6217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平政土[2017]54号

http://www.pdsgt.gov.cn/Article.Asp?id=6261平顶山市2016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新华区焦店镇)

http://www.pdsgt.gov.cn/Article.Asp?id=6261平顶山市2016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新华区焦店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16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320号)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种类、数量

该批次用地共计38.5872公顷(其中耕地29.4959公顷、林地0.7227公顷、其他农用地1.0620公顷、建设用地5.8776公顷、未利用地1.4290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分别为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郏山阳村、西果店村、西吴庄村;青石山街道胡庄村。地上附着物(以实际清点为准),共7宗,四至如下:

A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西果店村、西吴庄村,面积4.5759公顷,东至西吴庄村、天石公司转墙,西至西吴庄村、西果店村,南至西果店村、平煤铁路,北至规划道路、西吴庄村。

B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面积2.3685公顷,东至凤鸣路,西至众诚达公司,南至南至园区路,北至场房村。

C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西果店村、西吴庄村,面积16.5588公顷,东至西吴庄村,西至西吴庄村,南至园区路、西吴庄村、西果店村,北至西吴庄村、规划道路。

D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郏山阳村、西吴庄村,面积2.8084公顷,东至西吴庄村,西至郏山阳村、西吴庄村,南至西吴庄村、场房村,北至场房村、郏山阳村、西吴庄村。

E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西果店村、西吴庄村,面积6.1204公顷,东至平郏路、西果店村,西至西吴庄村,南至园区路,北至场房村、郏山阳村、西吴庄村。

F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郏山阳村、西吴庄村,青石山街道办事处胡庄村,面积2.5734公顷,东至郏山阳、西吴庄、场房村,西至场房村、胡庄村,南至郏山阳村、场房村、胡庄村,北至场房村、郏山阳村、胡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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