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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6号)

第6号

发布日期:2013-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平顶山巿国土资源局会同卫东分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巿201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 〔2013〕 7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该批次征收土地共计31.0220公顷〔其中耕地9.5964公顷〉,土地所有权人为卫东区北环路街道

办事处下牛村、上张村,东环路街道办事处魏寨村;地上附着物主要有房屋、树木等,需安置农业人口 744人,共五宗。

A宗:位于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下牛村,面积0.3098公顷,东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一矿), 西至下牛村集体土地,南至北环路,北至小路。

B宗:位于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下牛村,面积9.0159公顷,东至一矿路,西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一矿、南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一矿〕、下牛村集体土地,北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