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湛河分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实施201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1183号)批准的《征收土地实施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该批次征收土地共计33.9239公顷(其中耕地16.4411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分别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统张村、徐庄村、石庙村;轻工路街道办事处东铁炉村;马庄街道办事处铁炉社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姚孟社区。地上附着物主要有房屋、构筑物、林木、井、农田水利设施、坟、道路等,需安置农业人口5362人,共15宗。
A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统张村,面积10.1227公顷,东至统张村土地,西至统张村土地,南至统张村土地,北至新南环路、高楼村土地。
B宗:位于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东铁炉村,面积1.4483公顷,东至高楼村、统张村土地,西至东铁炉村土地,南至东铁炉村土地,北至新南环路。
C宗:位于湛河区马庄街道办事处铁炉社区,面积5.3619公顷,东至平煤技校家属区土地,西至橡胶厂厂区,南至徐庄村土地,北至新南环路。
D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面积0.2382公顷,东至北渡村土地,西至北渡村道路,南至北渡村土地,北至北渡村道路。
E宗:位于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东铁炉村,面积0.1086公顷,东至益民路,西至供电局东围墙,南至供电局围墙,北至东铁炉村土地。
F宗:位于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叶刘村,面积1.8847公顷,东至市人大家属楼,西至西苑东路,南至新华油漆厂,北至西苑路。
G宗:位于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叶刘村,面积4.3722公顷,东至新华区工业园土地,西至新华区建筑安装公司,南至新华区工业园道路,北至姚电大道。
H宗:位于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叶刘村,面积0.2632公顷,东至清华园小区,西至叶刘村土地,南至姚电大道,北至叶刘村土地。
I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石庙村,面积3.2790公顷,东至莲花盆村土地,西至石庙村土地,南至新南环路,北至平顶山市第四水厂。
J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石庙村,面积0.7655公顷,东至中石油加油站,西至轨枕厂西院墙,南至轨枕厂自备铁路地,北至新南环路。
K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和徐庄村,面积2.5000公顷,东至市农科所土地,西至北渡村土地,南至胡杨楼村土地,北至北渡村土地。
L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面积0.4963公顷,东至北渡村土地,西至北渡村土地,南至新南环路,北至北渡村土地。
M宗:位于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面积1.0825公顷,东至北渡村土地,西至市质量工程学院,南至新南环路,北至北渡村土地。
N宗:位于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姚孟村,面积0.3130公顷,东至姚孟村临时民房,西至姚孟村土地,南至新南环路,北至翠石沟小路。
O宗:位于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姚孟村,面积1.6878公顷,东至姚孟村土地,西至姚孟村土地,南至新南环路,北至翠石沟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