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平政土[2014]65号
平政土 〔2014〕 65号
发布日期:2014-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平顶山巿2013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豫政土 〔2014〕148号;批准时间:2014年2月25
曰;批准用途:住宅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所有权人、面积及地类
该批次用地涉及卫东区北环路街道下牛村集体耕地1.7289公顷、其他农用地1.9488公顷、建设用地0.0170公顷,共计3.6947公顷(其中耕地1. 7289公顷〕。
三、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执行。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该批次涉及1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