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政土[2013]27号
平政土 〔2013 〕 27号
发布日期:2013-04-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规定,现将经省政府批准的平顶山巿2012 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 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豫政土 〔2013〕 7号;批准时间:2013年1月11 日;批准用途:商业、住宅。
二、 征收土地位置、所有权人、面积、地类
该批次用地涉及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下牛村集体耕地3.7097公顷、其他农用地1. 7220公顷、建设用地12. 6834公顷、未利用地0.1158公顷,上张村集体耕地5.6912公顷、其他农用地0. 7637 公顷、建设用地3.6861公顷、未利用地2.4546公顷;东环路街道办事处魏寨村集体耕地0.1955公顷,共计31.0220公顷 [关闭本页]